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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本部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0-15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1﹞181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校本部已启动2021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 2021 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教育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高等教育规律,突出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质量保障、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学体制机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专业结构优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师德教育、促进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强化实践育人和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等方面,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的成果一般是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如不是立项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材料。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 5人(含主持人)。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 2 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 1 项。

(四)对于已获得校本部教育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严禁重复申报。

(五)对于已获得深圳校区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允许参加此次申报,但不重复奖励。

(六)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建议整合。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评

各学院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上报材料。

(二)专家函评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校本部。

(三)校本部评审

校本部拟定于 11-12 月召开评审会,申报人需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请参考填报说明(附件4)准确填写。

2. 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3.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5. 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6. 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成果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7.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Ⅰ:上述1-6项纸质材料合并装订成1册(一式一份),需加目录,封皮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首页,此册材料顺序为:

封皮—目录—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它佐证材料。除封皮和目录外,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可自行编辑目录清单加入材料中,方便评审查阅。所有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等支撑材料一律报送复印件或原版扫描打印件,原件由各学院审核。

纸质版Ⅱ:各学院对审查通过的申报成果,填写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三)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Ⅰ:上述1-6项纸质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份PDF 格式文件,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如“计算机学院-某某某”。

电子版Ⅱ: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3),命名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某某学院”。

(四)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所有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请于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务部H612 ,电子版发送至wangmengzhu@hit.edu.cn或通过有度发送。

联系人:王梦竹,86237681;顾佳慧,86546723。

附件:

1.关于开展 2021 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3.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填报说明


教务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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