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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秋季学期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决策咨询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1-09-24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师生:

2021-2022年度秋季学期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决策咨询研究专项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不限具体题目;申请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围绕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系统科学、具有实践意义的意见和建议。项目重点关注以下领域:

(一)国家、广东、深圳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高质量发展等。

(二)经济社会热点议题。

(三)国内外重大事件及其反映的长期趋势研判和对策。如中美关系、中欧关系、其他地缘政治、国际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等。

二、 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全职在校博士后或全日制在校生。

(二)学生及博士后在读在站期须覆盖项目执行期。

(三)项目负责人须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在研未结题的国家、教育部、广东省及深圳市社科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共建项目除外)。

(五)同一申请人,申报数量不能超过一项,超限申报无效,并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的申请。

三、 评审程序

(一)深圳高质量发展与新结构研究院(以下简称高新院)负责项目的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二)科学技术处根据高新院初审建议、年度科研工作重点,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四、 结项条件

项目结项与验收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印发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工大(深圳)〔2020〕8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一)研究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

(二)研究报告应针对实际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行文言简意赅,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必要时可提供附件和辅助材料。

(三)研究报告经学院审查后,报送至高新院进行预验收。高新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验收结果建议,报科学技术处审定。

(四)高新院可协助将优秀研究报告向有关内参投稿。研究报告获得现任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领导批示的,可免于验收。

五、 经费资助

(一)每项课题资助经费最高额度1万元。

(二)经费根据项目进度分批发放,针对时效性较强的项目,鼓励尽快结题。作为内参投稿被录用或批示的研究报告将在验收后给予额外奖励。

六、 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须认真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发展专项基金申请书》,并提交给所在学院。

(二)学院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发展专项基金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及院长签字;

(2)《申请书》纸质件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所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dns@hit.edu.cn。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申请书(决策咨询研究专项).doc

附件2.2021-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决策咨询研究专项一览表.doc

深圳高质量发展与新结构研究院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孙一茜,联系电话:0755-264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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