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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2021-09-09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精神,现就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学籍在校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在读本科生。

二、评定程序

(一)发布评选通知

9月9日,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评选

9月9日-9月22日,各学院根据评定办法与评定通知,公布各学院评选方案与评选细则,核定学生成绩,开展评选工作;

(三)学院公示

9月22日-9月28日,各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将附件1(电子版及签字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校审批

9月28日-10月9日,学生工作部(处)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

(五)发放奖学金

学校统一发放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业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三、评选组织

(一)学校成立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校区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组织副书记任评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含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统筹负责学院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各学院要做好评定工作的监督与记录,及时受理学生有关申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奖学金评选工作作为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激励先进的重要途径;

(二)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出学院进行评审;

(三)各学院务必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须在各学院公示至少7天。同时,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按时完成评定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9日

(联系人:崔新贵联系电话:0755-8657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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