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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会组织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1-09-06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辞精神,树立新时代学生会组织的良好形象,按照全国学联和省学联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会组织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学生会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校院二级学生会组织应普遍建立每年两次(春季、秋季学期初各1次)、覆盖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在“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领悟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上;应结合有关负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应加强学联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宗旨意识和规章制度教育,将学习资料清单(见附件)中的制度文件、解读文章作为学习重点。

请各学院团委于9月8日12:00前报送2021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j/YgrodWw.aspx),并于10月15日前完成以新任职工作人员为重点普遍完成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并将培训情况通过学校官网或学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10月中下旬学校团委将汇总各学院培训情况。

二、深化“我为学生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

要找准着力点,把握迎新、求职、备考等服务同学关键方向;要注重实效,服务广大同学根本性、普遍性、迫切性需求;要着眼成果固化,积极挖掘和积累经验,努力使“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以来的好做法形成机制、形成品牌;要扩大宣传,校院二级学生会组织应就迎新、求职、备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在本组织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每月推出至少1篇报道或新媒体产品。鼓励具备条件的学生会组织制作小视频、H5等形式新颖、传播力强的新媒体产品,在各宣传阵地上广泛转发。

三、以学代会制度落实为牵引持续深化高校学生会改革

校院二级学生会组织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要规范程序,抓好代表推选、选举、章程修改、会前请示、会后报告等关键环节;要把握进度,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打足提前量。

学校团委已建立我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月报制度,请各学院按上报日程及时召开各级学生代表大会。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张三立,电话:269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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