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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教职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5-24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上半年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2年1月31日前到达聘用合同(工作协议)聘用期限的全职、兼职教职工;

2.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且工作任务于2022年1月31日前结束的教职工(其余人员应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拟完成日期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2021年5月24日至5月27日,考核对象填报考核系统(系统填报指南见附件2);

(二)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各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并在系统进行审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建议(登记表及会议纪要)、公示情况汇报提交人力资源处。

(三)2021年6月初,学校教授会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结果进行评议;

(四)2021年6中上旬,校长办公会对学校教授会的评议结果及管理工勤人员、借调人员的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考核资料清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及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考核要求及流程进行考核工作;

(二)考核业绩统计时间段为聘用合同起止时间;

(三) 考核对象确保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或不实的内容,各单位负责对被考核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教职工本人及各单位可通过人事信息系统对合同信息等进行查询和核对,并确定本单位考核人员名单,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人力资源处联系。

(五)截至2022年1月31日,考核对象的合同为最后一个聘用合同且不再与学校发生新的聘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不参加考核(须在会议纪要中体现)。

(六)本次聘期考核采取线上填报,请参加考核的人员及单位注意系统关闭时间,按期提交考核资料、及时下载考核文档。

四、考核结果应用及申诉

(一)考核结果分为“称职”、“不称职”两个等级;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严重违反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方面政策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的;

3.聘期、定期内年度考核连续2次不称职或累计3次不称职的;

4.聘期、定期内连续2次或累计3次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

5.出现重大错误,并造成极端严重后果的;

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向考核单位、人力资源处或纪检监察等部门申诉,接受申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情况复核;

(四)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影响原考核结果执行。申诉结果确定后,学校根据申诉结果决定考核结果的处理;

(五)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系统填报指南

附件3:考核资料清单及时间安排

人力资源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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