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校史馆关于移交2020年及以往归档材料的通知
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档案管理办法》(哈工大<深圳>〔2019〕66号)要求,请各单位将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类归档材料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移交档案与校史馆(以下简称档案部门)。现将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一)时间范围
各单位在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及社会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以下简称归档材料)。本次归档材料的时间范围为:
1.2020年以前应归未归的归档材料;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归档材料。
(二)内容范围
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参照《归档材料范围指引》(附件1)将产生的各类材料悉数归档。各单位认为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可报档案部门归档,由档案部门负责归档材料的鉴定工作。
(三)类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材料、电子文件、图表、声像、实物(如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
二、归档流程
(一)各单位经办人分别将归档材料及归档目录(附件2)交本单位兼职档案员;
(二)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核对、梳理、汇总本单位归档材料,并汇总形成本单位归档目录(附件2),移交档案部门;
(三)档案部门对上述归档材料进行核对后,完成移交手续(归档目录原件由档案部门保存,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业务专用章交兼职档案员留存);
(四)档案部门对归档材料进行整理立卷、鉴定、制定保管期限、组卷、著录、扫描上架等工作。
三、归档要求
(一)归档材料整理要求
1.党群档案、行政档案、外事档案
(1)一般文件材料按其形成年度归档;
(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批复年度;
(3)跨年度的规划、计划,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
(4)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后一个年度;
(5)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材料,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
2.教学类档案
(1)一般文件材料按其形成年度归档;
(2)学生成绩、学籍档案,归入毕业年度;
(3)学位材料(如有)归入授予学位年度。
3.科研类档案
(1)科研项目按照要求报科学技术处归档,由科学技术处统一交档案部门归档;
(2)其他类别科研档案按其形成年度归档。
4.基本建设类档案
按照竣工验收年度归档。
5.仪器设备类档案
按照有关规定归档,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20万元(含)以上科研经费类设备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哈工大<深圳>〔2019〕71号)。
6.财会类档案
按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其他分年度立卷归档。
7.声像类档案
标明事由(事件)、时间、类型等。如20120607建校10周年庆典照片、20190218开学典礼录像。
数码照片原则上应是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行程的原始图像文件,不能对数码照片的内容和EXIF信息进行修改和处理,且应为JPEG、TIFF或RAW格式,推荐采用JPEG格式。
录音录像文件原则上以应以通用或开放格式收集、存储。录音电子文件归档格式为 WAV、MP3、AAC等,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4.1kHz。录像电子文件归档格式为 MPG、MP4、FLV、AVI等,视频比特率不低于8Mbps,珍贵的录像电子文件可收集、归档一套MXF格式文件。
8.实物类档案
学校师生在职务活动中以个人或集体名义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公务活动中获赠的纪念品;上级领导及知名人士的题词字画等;学校自形成以来使用过的牌匾、停用的各种印章、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和宣传品等有保存价值的实物。移交时需要标明事由(事件)及时间。如2012060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赠送“万紫千红”南京云锦一副。
(二)归档材料保持完整性
具体归档人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分割开或遗漏。归档材料如有破损应予以修复并复印,将修复的破损原件附在复印件之后一并归档;对较大的图表,要按“手风琴”方式折叠成 A4 纸大小。
(三)归档材料确保真实性
归档的纸质材料原则上要求为原件,要有具备法定效力印章(相关单位印章)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如特殊原因无原件,应另附说明。
为加快完成以往材料的归档工作,减少责任单位归档工作量,建议各单位可先将归档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整体打包交档案部门,由档案部门做预归档处理,并将需要提供纸质版的材料打印后返回责任单位用印或签字。
四、其它
(一)请各单位在2021年4月底之前完成材料归档及移交工作。
(二)各学院可参考附件1中《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供参考)收集材料。
(三)师生本人或集体获奖材料原件存档案部门归入相应类别档案,可根据需要将复印件(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归入相应人事档案。
(四)涉密文件材料的归档,请各单位按照学校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次归档工作范围内。
(五)为便于档案的利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主题教育系列或各单位认为应按专项归档的材料等,均可按专项组卷交档案部门。
(六)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多个部门联合工作所形成材料,由牵头单位负责相关材料归档移交。
(七)历次毕业典礼材料、照片(含毕业照)需归档,其中照片类参照声像类档案归档。
五、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国际事务处、财务处请联系张蕾,电话:86970378(7378)
学校办公室、教务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各学院请联系金慧,电话:86524513(2513)
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处、各研究院、各直属单位请联系陶春阳,电话:86970399(7399)
附件: 1.归档材料范围指引
2.归档目录(模板及示例)
档案与校史馆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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