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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11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研究院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在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发展、培育科研人才队伍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也是衡量每一位科研人员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还未正式公布,但申报时间已临近,希望各位2021年度申请人尽快着手准备申报材料,为后续申请书的修改、预审及专家把关预留出充分时间。待《指南》正式公布后,科学技术处将及时下发正式通知并对2021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安排进行具体说明。

为在后续工作中科学技术处能做好统筹分类安排,2021年国家基金申报情况的摸底统计工作也将同步开展,请各学院、研究院科研院长和科研秘书认真组织填报,做好相应工作,请在12月17日前将表格(见附件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拟申报项目情况摸底统计表,此附件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转发给老师)汇总并发至科学技术处王欢老师。

备注:

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的“项目指南栏”),待《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后,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2、拟申报人员在撰写申请书时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有关科研诚信的处理公开信息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kycx/04/)

3、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制说明》等相关文件,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单位联系人:王欢 0755-86962641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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