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教师:
现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公布如下,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及时准备,并提前与科学技术处备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双边合作协议, 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1. 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管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三)项目执行期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DFG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https://www.dfg.de/foerderung/info_wissenschaft/2019/info_wissenschaft_19_81/index.html。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德(NSFC-DFG)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DFG项目(中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作为负责人承担的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英文申请书,即德方合作者向DFG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ISIS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16时至2021年2月25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2021年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审批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申洁
Email: shenjie@nsfc.gov.cn
电话:010-6232 7017
(二)德方联系人:
Wolfgang Wachter
Email: wolfgang.wachter@dfg.de
电话:+49 (228) 885-2454
Claudia Bordach
Email: Claudia.Bordach@dfg.de
电话:+49 (228) 885-2542
注: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 7474
单位联系人:王欢 0755-86962641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2月7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转发-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公筷行动”正式启动:让公筷成为健康生活标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级15班召开“致敬戍边英雄 争学雷锋精神”主题班会
-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 现场教学新去处!深圳党史馆、方志馆成为哈工大(深圳)现场教学基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寻根之旅
- 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 哈工大(深圳)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 哈尔滨市科技局调研组来访
- 【就业指导讲座】“疫情”求职,指导在线
- 学贺信,铭初心;扬美德,做表率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进行2020年度第二次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 转发: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征集《深圳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20年)》专题研究成果报告的通知
- 计算机学院开展考研复试经验交流分享活动
- 哈工大(深圳)创新经济论坛开讲“一带一路”与大湾区
- 关于哈工大(深圳)秋季学期举办系列就业活动的通知
- 关于举办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五届科技学术季之第一届E-PARK科创训练营的通知
- 云南招生组召开本科新生座谈会:在哈工大(深圳)度过最美大学时光
- 哈工大(深圳)与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医工交叉新材料科技创新平台
- 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第八届“联盟杯”本科高校英语写作 大赛校级初赛的通知
-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调查大赛的通知
新闻公告
- 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03-16
- 社区就地战“疫”,科技处“大白小蓝”在行动 03-16
- 计算机学院全体本科生班级召开线上“云”班会 03-15
- 哈工大(深圳)教职工合唱团“云”合唱为战疫加油! 03-15
- 深圳校区召开学院(研究院)工作务虚会 03-14
高考招生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本科招生』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哈工大(深圳)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 08-05
- 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