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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决策咨询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0-11-30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师生:

2021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决策咨询研究专项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设定题专项及非定题专项。定题专项设固定《项目题目》;非定题专项申请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社会发展趋势和广东省、深圳市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申报。

二、 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式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全职在校博士后或全日制在校生。

(二)学生及博士后在读在站期须覆盖项目执行期。

(三)项目负责人须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在研未结题的国家、教育部、广东省及深圳市社科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共建项目除外)。

(五)同一申请人,申报数量不能超过一项,超限申报无效,并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的申请。

三、 评审程序

(一)深圳高质量发展与新结构研究院(以下简称高新院)负责项目的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二)科学技术处根据高新院初审建议、年度科研工作重点,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四、 结项条件

项目结项与验收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印发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工大(深圳)〔2020〕8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一)研究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

(二)研究报告应针对实际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行文言简意赅,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必要时可提供附件和辅助材料。

(三)高新院可协助将优秀研究报告向有关内参投稿。研究报告获得现任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领导批示的,可免于验收。

(四)高新院视专项情况决定验收方式,就研究报告出具验收建议后,报科学技术处审定。

五、 经费资助

教学科研人员及博士后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学生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0.5万元。

六、 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须认真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发展专项基金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学院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统一向高新院报送以下材料:(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发展专项基金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及院长签字;(2)《申请书》纸质件一式3份并加盖学院公章(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3)所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ixi.sun@outlook.com。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决策咨询研究专项定题项目题目.docx

附件2.决策咨询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学院申报一览表.doc

深圳高质量发展与新结构研究院

2020年11月26日

(联系人:孙一茜,联系电话:0755-264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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