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本部: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22年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教务部通﹝2021﹞203号
各学院及学生:
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工作已启动,现转发校本部研究生院通知如下:
2016年,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以下简称城大)签署合作协议,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附件1、2),并于2021年9月完成了协议续签工作。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合作双方的博士学位。现将2022年该项目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博士二年级),或已取得我校2022年博士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本博连读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
2.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IELTS总成绩不低于6.5分,小分不限,成绩在有效期内;
(2)TOEFL总成绩不低于79分,小分不限,成绩在有效期内;
(3)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且在外学习语言为英语的申请人豁免上述IELTS、TOEFL成绩要求,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 优先推荐双方导师有一定合作基础的学生申请本项目。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名额
我校每年可选派15名学生。
2. 选派领域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3. 学习安排
本项目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原则上,被录取人员需在我校完成博士第一学年的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后,按下述学习模式完成其它专业课学习、撰写学位论文、参加答辩等。
(1)普通博士生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二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第三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第四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五学年(如果有)
哈尔滨工业大学
(2)硕博连读生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硕士阶段)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二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三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第四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第五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2)本博连读生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二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三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第四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第五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4. 奖(助)学金
被录取人员在我校学习期间,享受在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在城大香港校区学习期间,将获得由城大发放的港币17,510元/月的奖(助)学金(此金额为2021/2022学年金额,奖学金标准逐年调整),停发我校博士生津贴;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学习期间,将获得由城大发放的人民币4,900元/月的奖(助)学金,并恢复发放我校博士生津贴(不含导师拨付部分)。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需按附件3、4要求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 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2022(附件5)
2. Joint Research Statement 2022(附件6)
最后一页签字处需城大导师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均可;同时需哈工大导师签字,无特殊情况下应手签。
3. 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 2022(附件7)
表中“C. Recommendations by Proposed Supervisors”需城大导师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均可。同时需哈工大导师签字,无特殊情况下应手签。
表中“D. Approval by Partner University”,“Dean/Head of College/School/Department”处需所在院(部)主管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Graduate School”处不需申请人单独处理,研究生院收齐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统一签字、盖章。
4. 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8)
5. 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附件9,仅提交电子版,格式为“.xls”或“.xlsx”,)
材料1-4需提交纸版一式一份,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用回形针夹好,无需装订,并按上述顺序排序。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为:CityU -HIT-学号-姓名。
四、时间安排
1. 申请准备:即日起-2021年12月14日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联系导师、准备申报材料。
2. 申请人向教务部提交材料:2021年12月15日下班前
申请人将纸版材料交至教务部H612,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注意事项】
申请人若暂未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外语要求,可先提交其它申请材料,并保证不晚于2022年2月8日网报截止前提交合格的外语成绩。
3. 学校向香港城市大学提交材料:2021年12月28日
4. 申请人登录香港城市大学入学申请系统完成申请:2022年2月8日前(详见附件4、10)
5. 香港城市大学公布录取结果:2022年4月
五、其它要求
确定录取资格后,相关人员计划开展出国(境)交流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1. 办理派出手续
录取人员派出前需办理派出手续,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1)及《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附件12,一式四份),并在赴港前10个工作日内交至教务部。派出期间不需在我校进行学期注册。
2. 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录取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如需办理学分互认,需在赴港前填写《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13),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至教务部H612备案;留学回国后,填写《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附件14)并提交至教务部H612,以办理后续学分认定手续。
3. 办理回校手续
(1)提交访学总结
访学结束后,相关人员发送电子版访学总结(附件15)及外方导师的评估表(附件16)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和zhangping@hit.edu.cn。
(2)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提交访学总结后,相关人员需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回国(境)申请表》(附件17),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交教务部,如遇假期可顺延。
如有问题可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张平(H612)
联系电话:26624798
Email:zhangping@hit.edu.cn
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项目QQ群:318472009(申请加入时需发送学号及姓名)。
附件.rar
教务部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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