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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扶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 扶贫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08-31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总结我校在2019-2020年中的各项工作,表彰在全面育人、“双一流”建设和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扶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扶贫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建制且成立一年以上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应是在我校建制且成立一年以上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主要领导为女性,女性成员应占单位教职工总数的70%以上。

凡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工,在校工作一年以上(2019年9月10日前入职)均可参加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扶贫先进个人的评选,但不可同时报名参加评选。

(二)评选比例

各单位在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扶贫先进集体中可以同时申报,最终学校评选出先进集体10个,“三八”红旗集体2个,扶贫先进集体3个。

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下的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1人,单位人数为31-60人的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2人,单位人数为61-100人的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3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4人。最终学校评选出先进个人30名。

各单位推荐“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和扶贫先进个人候选人各不超过1人,最终学校评选出 “三八”红旗手10名、扶贫先进个人10名。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领导班子有担当、有作为,勤政廉洁,教职工队伍团结和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两年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两年内均达标。对于集体中成员存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先进集体

具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完善的工作程序、有效的工作方法,立德树人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三八”红旗集体

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固本求新,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成绩突出;自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经常组织开展各种满足女教职工发展需求的活动。

(三)扶贫先进集体

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工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有效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创新帮扶项目管理,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提升。

三、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一年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一年内均达标。2019年度年底考核须在“合格”以上。对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一)先进个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学校立德树人和“双一流”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三八”红旗手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扶贫先进个人

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热心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深入基层调研,帮扶工作到村到户,帮扶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定点扶贫地区干部群众好评。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要求

(一)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办法。各单位要建立由党、政、工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

(二)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3,9月4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两份)送交学校工会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lidong2019@hit.edu.cn。

(三)本次评选各奖项,需经学校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审,报学校党委批准。经校党委批准,召开表彰大会。

五、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学校评选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吴德林 甄良

副主任:姚英学

委 员:张敏、韩喜双、马广富、梁大鹏、魏军、李其樾、徐晶、张惠屏、李韬、朱宁、张妍、张雁、俞晓国、尚雪蕾、王亮、关海燕、陈兰、张彦峰、王轩、张钦宇、李兵、金文标、李明雨、宋聚生、黄成、仲政、李笑野、杨志、左平兵、冷雪松、王立欣、范士喜、李琳、曹勇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H725)。


工会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李冬,联系电话:86970234)


文件下载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扶贫先进集体)审批表.doc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扶贫先进个人)审批表.doc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扶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扶贫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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