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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节目(作品)的通知

2020-08-30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切实增强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

四、参与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五、节目(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艺术表演类省复评阶段采取专家评委集中观看视频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出优秀队伍参加省决赛(现场展示)。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x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为保证评审时的公平、公正性,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

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x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为保证评审时的公平、公正性,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

艺术作品类省复评阶段采取数码照片的形式进行评选,省决赛阶段采取原件的方式(毋需装裱)进行评选。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原作需在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书写)。同时将作品登记卡(见附件5)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六、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

优秀组织奖:设高校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微电影不超过3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作品。

七、节目(作品)提交

各类作品的相关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各类节目每个学院至多报1个,学生艺术作品每个学院至多报3个,声乐节目需提交乐谱(五线谱)的电子版,戏剧节目需提交剧本的电子版,朗诵节目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提交材料

艺术表演节目类提交材料包括:节目录制视频、报名表、登记卡、汇总表(见附件1、2、3),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须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团委工作邮箱hitsztw@163.com,电子版须以“学院+类别+节目(作品)名称”统一命名;节目录制视频须一式两份用2个U盘分别装载,连同报名表、登记卡、汇总表原件,于10月8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H栋617。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提交材料

学生艺术作品类提交材料包括:艺术作品、报名表、登记卡、汇总表(见附件4、5、6)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须于9月6日晚24:00前发送到团委工作邮箱hitsztw@163.com,同时以上电子版材料须一式两份用2个U盘分别装载,连同报名表、登记卡、汇总表、作品原件,于9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H栋617。

八、其他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违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得超过展演要求的规定,违者将扣分。

(三)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院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将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1: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报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登记卡.docx

附件3: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汇总表.docx

附件4: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5: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作品登记卡.docx

附件6: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汇总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共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0年8月30日

(联系人:李文庆,电话:8652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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