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主页

关于评选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2020-04-26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0﹞37号

各学院:

为总结和推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和经验,传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百年校训,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一百周年为契机,开展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活动。望各学院学位分委会高度重视,遵循质量为本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选作者要求具有深圳校区研究生学籍,并在2020年4月前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评选数量:

拟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共计100篇,其中硕士学位论文70篇,博士学位论文30篇。

三、评选条件:

(一)参选论文的作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参选论文的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实际工程应用价值,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或学位论文产生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论文条理清晰、表述准确、行文规范。

(三)参选硕士学位论文或作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 获评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 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称号;

3. 获得全国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称号。

(四)参选博士学位论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 获评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 获评国家级学会优秀博士论文;

3. 博士学位论文外审结果均为A。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名额分配。学校根据各学院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人数按比例核算出推荐名额(附件1)。

(二)制定评选工作细则。各学院学位分委会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学院评选细则,在2020年5月7日(周四)前报教务部备案。

(三)个人申报或推荐报名。申报者或其导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2),并将该申报表的(纸质版、电子版)连同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成果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如导师已调离等,可由学院内熟悉研究生论文工作的其他老师代为推荐。

(四)各学院初评。各学院按照评选细则,对申报的学位论文进行初评并排序,在2020年5月22日(周五)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和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报至教务部。

(五)校区复评。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成立专家组,统一组织复评工作,从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中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毕业生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百优研究生学位论文”荣誉称号、对其指导教师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百优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孔丽霞 联系电话:26032559

陈惟鑫 联系电话:26032560

附件1: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各学院推荐名额表.docx

附件2:深圳校区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docx

附件3: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推荐情况一览表.xlsx

教务部

2020年4月26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评选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