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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3300。

备案,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十条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原时代大街1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章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学院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

第二十条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及本章程有关规定,对思想品德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报考我院并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我院即发给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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