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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其它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身体健康要求:

  七、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安排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不设志愿、专业级差,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高考成绩总分相当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一)学费:各专业均为10000元/生·年。

  九、学历、学位证书: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邮编:050091;

  招生办电子信箱:jgzs@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65556,87665127,87665285,876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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