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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二、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要求考生为日语或英语语种。
四、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我校2010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承认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八、收费标准: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0年本科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学校网址:http://www.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65556,87665507,8766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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