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属重点大学
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后,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考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使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份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日语,第二外语为英语。
酒店管理(本科)、酒店管理(专科)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男1.7米、女1.6米以上,五官端正。
学费:各专业学费按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五、资助措施:
六、学历证书: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编:050061
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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