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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校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河北科技大学中校区)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北科技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学院设有59个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七个学科门类,在校生13000余人,生源范围涵盖17个省、市、自治区。

  九、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金属材料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10000元/年。

  十一、招生计划

  十二、录取原则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承认国家及各省(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我院对江苏省普通文史理工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不低于C级。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考试文化总分依次排序;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以全国卷数学满分150分为标准),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十三、其他

  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50018

  招办咨询电话:0311-88632258

  E-mail:kdlg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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