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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学校代码:13415

  三.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10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800元/年

  七.录取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6.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审批后提档。

  8.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建议非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慎报我校。

  八.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网址: http://zsb.hebmu.edu.cn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招生办电子信箱:ydzsb@he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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