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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办学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第六条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1975年,经历了河南省煤矿学校、焦作煤炭工业学校、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2002年,经教育厅批准,省政府同意,与河南理工大学联合举办河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第八条 学院现设有能源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基础部、中专部等七个系部,开办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22个专业。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院相继被授予:“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煤炭系统文明单位”、“河南省示范性职业学校”、“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奖助措施: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3000元/生·年,享受比例为20%。

  第十九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以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传 真:0391-8767010、8767021

  邮 编:454000

  网 址:http://www.hc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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