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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校园环境

  ●学科专业

  ●师资力量

  ●科研成果

  ●人才培养

  ●校园文化

  ●录取规则

  ②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④体育类专业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8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58cm,录取时按投档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①院校志愿:参照我校历年志愿情况,建议考生尽量靠前填报我校志愿;

  ③预科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是向本科教育过渡的特殊教育阶段。该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在本科录取线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对于填报预科志愿的政策都有所不同,考生务必准确了解,正确填报相应志愿。

  2016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各专业无性别和民族限制(预科班限招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认定的优录加分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实际成绩。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构成的助学体系,开通了贫困生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的奖助面为在校生的35%。每学年度评定“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内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许多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以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向指定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每年为贫困生开辟了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在校生实行公寓一体化管理,学生公寓与教学区联成一体。五个现代化学生食堂可容纳两万余名学生同时进餐,还有为民族学生提供多样民族食谱的清真食堂。

  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从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招生政策及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和查询录取结果时一定要以各省(市、自治区)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录取结果会在招生信息网公布:http://zsxx.hbmy.edu.cn,录取通知书中注明考生号、录取专业等信息,盖“湖北民族学院”印章,用专用信封通过全国邮政特快专递投递。录取结束后,考生及家长应按照电子档案中填写的收信地址耐心等待录取通知书,并保持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畅通,便于联系和沟通。

  电话:(0718)8439097 18986868255 18986868256

  邮箱:hbmyzsxx@163.com QQ答疑:4000164460

  网址:http://zsxx.hbmy.edu.cn(湖北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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