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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财务处重申严格执行报账时效的通知

2019-12-23 0 新闻公告 来源:海南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相关意见,财务处将于2020年起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报账时效的规定,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传达至本单位、部门的每位师生员工,票据逾期报销的财务处将不再受理。现将报账时效的规定重新通知如下:

     1、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公务接待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报销手续,公务接待报销需附来访单位公函。

     2、差旅费报销:出差返程后45个工作日办结报销手续。

     3、其他经济业务:发票开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报销手续。

    寒暑假期期间财务处安排专人值班办理报销。


海南大学财务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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