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大学,代码为 10589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 4 号)、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第四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5200 多亩,全日制在校生 37000 余人。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9 个门类,设有四大学部, 21 个学院(部);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5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33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21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19 个、硕士专业学位 11 种、本科专业 79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3 个(含培育 1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8 个、国家级精品课程 2 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 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 项,农业部重点学科 2 个、农业部实验室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 个,海南省重点学科 10 个、省重点培育学科 4 个、省级科研基地 15 个、联合研究院 2 个、省级教学团队 13 个、省级特色专业 24 个、省级精品课程 49 门、省级教学名师奖 20 项;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1 项。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开设文理科实验班,举办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并与境外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98 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本科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 120%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 105 %。
第十三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安排预留计划 80 个(占招生计划总数 1% 以下)。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为:实行平行志愿且生源好的省份,投档比例为 1:1 的,在正式投档前增加预留计划录取线上考生;投档比例在 1:1.05 之内的,对学校提出投档比例超出原有招生计划的线上考生,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实行梯度志愿省份且生源好的省份,投档后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线上考生。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录取时间、生源情况、出现同排名考生等情况,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投档到学校的合格考生。
(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园林、园艺、园艺 ( 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 ) 、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植物保护 ( 农药方向 ) 、园艺 ( 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 、植物保护 ( 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 ) 等农科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未录满的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 2014 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是女生, 1993 年 1 月 1 日 (含)以后出生,身高 170 厘米 (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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