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省重点大学。
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五、招生计划
六、收费标准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500——1370元/年不等。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类)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类)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类)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类)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类),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
5、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类)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类)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7、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2016年学校大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该模式分为五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新生入学后不分专业,按五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一年后在大类内进行分专业培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及设计学类大类培养具体分流时间,由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自行决定。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绩点,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进行分流。如学生按大类选择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学校则根据该生高考招生录取时的类或专业安排就读。
8、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的考生入学后培养目标是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10、报考美术学专业以书法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培养目标是美术学书法教育。
12、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成绩均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14、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本省艺术联考且取得合格成绩后,按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6、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主页的招生信息网页在线查询。
八、奖、助学金情况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十、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hainnu.edu.cn/
联系人:党老师 韩老师 胡老师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四、本办法由海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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