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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海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1658

  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三、办学性质

  四、招生计划

  五、收费标准

  学费:见“海南师范大学2011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六、录取规则

  2、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份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4、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应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6、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在取得本省体育术科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10、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12、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主页的招生信息网页在线查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奋发成才,除国家和省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外,学校还有自主设立的奖学金和社会设立的奖学金两类,其中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有:黄华康优秀学生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李兴福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等。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面达80%。2006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监察处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咨询、监督。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录取结果公布网站:http://www.hainnu.edu.cn/zhaosheng/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1158。

  十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海南师范大学2011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师范)、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师范)、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对外汉语(师范)、新闻学(非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海南民族预科;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师范)、地理科学(师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非师范)、旅游管理(非师范)(含专升本)、化学(师范)、应用化学(非师范)、制药工程(非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经济学(非师范)、金融学(涉外金融方向)、会计学(非师范)、人力资源管理(非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非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非师范)、统计学(非师范)、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非师范)、自动化(非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软件工程(非师范)、电子商务(非师范)、园林(非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社会体育(体育旅游与运动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非师范)、英语(涉外文秘方向)、英语(师范)、日语(非师范)、法学(非师范);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

  绘画(非师范)、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非师范)、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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