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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贵安新区党武路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组长:徐兆伯

  小组成员:招生就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组长:董平

  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抽调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并且学业水平测试达到8科C等以上者;应往届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取得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

  1.高职综合评价

  第一次填报: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

  (2)评价方式

  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1)报名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www.gzqy.cn)招生信息中下载《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招生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3、通讯地址:贵州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联系电话:0851-88308755、88308758,传真:0851-88308756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22、23日到我院领取。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二)测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

  (四)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2、三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二)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四)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 元。

  (二)国家奖学金

  基本申请条件:除第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一)国家助学金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金数额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勤工助学金数额不同,分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三档。

  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45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路10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联系电话:0851-88308755、88308758,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任老师、刘老师、杨老师、谢老师,学校网址:(http://www.gzqy.cn),传真:0851-88308756。

  附件二:考生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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