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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做好2015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2号),我院2015年面向全省进行单独招生录取。

■ 获全国第四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

■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 微软IT学院贵州省唯一授权点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现设有七系三部,在校高职学生近万人,开设专业51个。学院专业覆盖领域广,现代职教理念领先,实习实训设备先进,毕业生就业率高,师资力量雄厚,副高以上职称达 140余人,博士、硕士、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优秀教师、省管专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双师素质教师达280余人。学院实施校内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校兼课制度,教师队伍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师资特色。学院与贵安新区、贵安各产业园区及北京天禄、江南泰象、远望谷、贵州茅台等省内外一百余家企业共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并与国内多所高校及台湾地区职业院校有交换生协议。

二、招生组织机构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注:以上学费若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不符,以最新公布为准。

1.取得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1.录取方式:面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及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分别占60%、4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2015年4月15日前,我院按照本院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于2015年4月2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学生确认录取公示后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5、新生入学后经3个月复查期满,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七、考试形式及内容

2、面试及职业适应性考试(具体内容见考试通知)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800元/人/年)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书本费据实收取。

在校生根据综合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还通过勤、减、免、补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修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同时发给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其他

十二、附则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 88506016 88506017 88506018 88506025

QQ:1713406604

学院网址:http://www.gzq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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