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主页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2、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3、学校名称:全称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UniversityXingJianCollegeofScienceandLiberalArts,国标代码为13638。

5、办学优势和定位:学院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广西大学办学,充分共享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综合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7、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的,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8、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2、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4、学院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16、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17、学院各类收费项目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3500元-17000元不等。

19、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半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若个别专业申报学生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将视情况考虑取消该专业当年办学,学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专业。具体按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4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1、学院设立由学院党委主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设立咨询电话和信访邮箱,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23、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23310日常联系电话:0771-3270025(兼传真)

24、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准。

25、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