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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费5500—7300元/学年。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我院根据各省的专科(高职)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

第七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火电厂集控运行、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新能源发电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电厂化学、室内设计技术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条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10709),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1788232177173211739

2、学院网址:www.gxdlxy.com

4、招生咨询QQ;800099741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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