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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了 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实施,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专科

  学校校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第二条 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为1940人,其中本科1780人(含免费师范生173人,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30人)、 专科160人。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100人。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录取原则: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毕节学院招收免费师范本科生试点的复函》黔教函〔2011〕56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面向贵州省招收173名免费师范生。

  (2)待遇与义务: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履行协议到毕节市县以下乡镇从事教育工作六年以上。

  5、我校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30名本科生,采用“1+2+1”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第二、三学年在西南大学就读(按西南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四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注明“毕节学院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同时盖毕节学院和西南大学公章。

  7、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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