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国防科技大学 > 新闻公告 >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8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程序

2007-09-18 0 新闻公告 来源:国防科技大学新闻网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8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程序

附件下载

我校2008年招收地方重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已启动,有关要求及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地方应届生 1、推荐免试生主要从“985”院校中设有研究生院的地方院校中选拔,推荐免试生所在的学科应在近期全国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 2、推荐免试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强,达到所在院校推荐免试条件,前三年综合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排名前15%,个别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可放宽至前20%。 3、推荐免试生须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体格检查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具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有到一线部队、艰苦地区建功立业的思想准备。 4、招收女生不超过5人。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国防科技大学2008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500字以内)一份;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综合排名证明一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须于9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或相关学院训练部教务办提出申请,提供上述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相关学院通知申请人本人于10月上旬来我校参加复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符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由相关学院在10月中旬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所在院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最迟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四、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所在学校的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信息发布时间:2007-9-18】【关闭窗口】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8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程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