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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总 则
二、组织机构
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专 科
四、招生计划
五、录取规则
1、平行志愿按招生计划1:1.1申请投档;顺序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申请投档。
3、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优先录取具备艺术、体育等特长的。
5、艺术专业招生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按高考综合分(总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英语教育、应用英语、酒店管理、涉外旅游这四个专业要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在90分以上,英语口试成绩在B级以上。
9、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六、体检标准
七、收费标准
八、附 则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信义路21号 邮编:541001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mail.gln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773-285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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