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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一、总 则

  二、组织机构

  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专科

  四、招生计划

  五、录取规则

  1、平行志愿按招生计划1:1.1申请投档;顺序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申请投档。

  3、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优先录取具备艺术、体育等特长的。

  5、艺术专业招生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按高考综合分(总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计算机自动投档。录取名单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9、录取结束我校不受理退档申请。

  遵照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建议身材过于矮小(要求男生身高160㎝以上;女生身高150㎝以上),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

  学校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网址: http://www.gln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773-2800999 2815165  传真:0773-285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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