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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三、办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五、办学层次:专科

  七、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九、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以下补充规定执行:

  2、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食品药品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转氨酶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1、不设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同一专业对应有不同的选考科目时,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与专业相关的选考科目成绩较高者。

  5、严格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

  十一、奖贷及助学措施:

  2、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和“文舟奖学金”等。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69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28854365、28854882、37216565(传真)

  E-mail: zsb@gdy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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