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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教育部颁发院校代码:13814

  学校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邮编:638000。

  (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照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进档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调配录取,还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填报我校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按上述方式录取。对所填专业无法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五)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

  四、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贷”资助体系,对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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