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教育部编院校代码:13814
学院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江宁大道一段1号,邮编:638000。
1、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3、录取志愿: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录取后续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5、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9、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11、毕业证书: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奖、贷、助”资助体系。
电话:0826-2256168、2256333、2256158
招生就业网:http://zjc.gavtc.cn
电子邮箱:678465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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