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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系人心 校园交通当警醒

2020-12-04 0 新闻公告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新闻网
【新闻中心讯】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国家重视,守百姓平安;校园行动,护学生无恙。

了解交通安全知识 积极反应防患未然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来自经济学院2020级金融工程2班李欣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让人们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且警醒人们遵守交通规则,尽力避免交通‘悲剧’的发生。”全国交通安全日由公安部全力支持、国务院积极批复,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警示牌,也是广大群众的福祉和保护伞。

同时,全国交通安全日不仅需要被认识,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更新。法学院2020级行政管理专业刘慧玲说:“学校是我们学习生活的地方,因此它对交通安全的要求更严格和仔细。入学的两个多月来,我发现我们学校内部的交通状况良好,很少出现拥堵现象,而且车主及行人都会互相礼让。”

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反应,提高警惕,才能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分析交通事故原因 减少出行安全隐患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迅猛发展,交通安全事故也随之频发。近几年来,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增加,引起了国家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

法学院2020级法学1班的吕晓雪分析了大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她说:“从大学生自身来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部分大学生交通规则意识差,甚至漠视交通规则。另一方面有的同学在走路的时候戴耳机听音乐,边走路边看书或者玩手机,这些行为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9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1班王熠尧对此提出建议:“要培养大学生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要规范大学生的行为习惯,不论在校内还是校外的道路行走时,都要时刻保持注意力;还要了解一些应对交通事故的基本常识。”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相关数据显示,交通安全事故是10至24岁的年轻人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生命诚可贵,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减少出行安全隐患,是保证大学生生命健康的思想防线。

积极关注交通安全 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大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是政府关注、学校关心、师生关切的重要话题。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我校师生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关注交通安全,培养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基本能力。

来自文学院2020级新闻学1班的朱锐说:“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案,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还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还要保护现场,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关键信息,便于交警勘查、得出结论,这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

除了培养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基本能力,大学生最应该从思想上深刻理解和认识交通安全的意义和重要性。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9级复合材料与工程1班的吕傲霜认为:“学生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也会牵动学生家长的神经,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甚至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敬畏生命,遵守交通法规,重视交通安全,这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做不可做的事情,而是应该永远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并为之亲身实践。”

面对交通安全问题,通过学习了解安全知识,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人生不会从头来过。所以,大学生关注交通安全,提高安全意识,不应该仅仅只在“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一天,更应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践于日常生活中。

(撰稿:大学生通讯社 景媛 汪健 宣传部初审:张书光 终审: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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