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阜阳师范学院 > 新闻公告 >

物电学院党委中心组举行本年度第七次集体学习

2020-07-30 0 新闻公告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新闻网
【新闻中心讯】

7月29日下午,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举行本年度第七次集体学习。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吴学军主持学习会。

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集体观看了人民网“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所作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报告。

吴学军在主持学习会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全院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度,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当好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领航员”,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会议还对推进基层党组织“双创”活动和动员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布置安排。

(撰稿、图片:孙倩倩 学院审核:吴学军 宣传部初审:李守远 终审:王清)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物电学院党委中心组举行本年度第七次集体学习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