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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了保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1)大学城院本部: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

  二、办学类型、层次、学制

  2、层次:专科

  三、录取规则

  (二)录取方法: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

  按照省物委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计算机系统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软件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3、学院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1、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http://www.fvti.cn。

  七、奖学助学办法

  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同时可根据福建省出台的生源地贷款政策,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贷款。

  八、学历证书

  九、联系方式

  2、学院网址:http://www.fvti.cn

  4、电子邮箱:zsb@fvti.cn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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