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
3、层 次:高职(专科)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
第四条 录取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4、福建省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分成绩,按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生待遇
第六条 收退费标准
学 费:7200元/学年;
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学年年末结算,多还少补。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八条 联系方式
申诉电话:0591-38268188
学校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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