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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2019-10-25 0 新闻公告 来源:大连财经学院新闻网

大连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批示和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十九大精神,把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困难群体毕业生留辽就业、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工作机构

成立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实践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团委、校友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任组长和副组长,辅导员和专任教师为成员的院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保障机制。

校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党委负总责,建立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就业创业专项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就业工作研讨会,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把毕业生就业质量关,科学研判就业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每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具体工作方案。

明确建立 “学校领导包院系、院系领导包专业、教师包学生”的“三包”责任体系,层层分解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明确目标,分解任务,主动作为。各二级学院建立专兼职就业创业队伍,规范和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和责任机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全员抓就业、全程促就业的工作格局。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开辟专用场地,为学生的就业创业工作保驾护航。学校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确保就业工作经费标准不低于当年学费总额的1%、确保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与我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也不得低于1:500。

2、重视校园市场建设,主动对接辽宁社会需求。

从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大局出发,通过校园宣讲团和报告会的形式,大力宣传辽宁发展战略和辽宁振兴发展的美好前景,为毕业生认真解读各地吸纳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服务辽宁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引导毕业生投身辽宁经济建设,为辽宁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学院的优势和特色,广泛开展校地对接、校产融合、校企合作,联合开展订单、定制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大力开辟省内就业市场,挖掘就业岗位,开展对接活动。每年各专业要收集、提供毕业生人数1.5倍以上的就业岗位信息。继续做好校园大型招聘会和企业专场宣讲会。同时依托校企联盟,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3、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科研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努力将成果转化工作与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有机衔接,指导和提升学生对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解把握能力,带领学生跟随成果进入生产一线,让学生在成果转化中就业创业。原则上每个转化项目都要安排应届毕业生做科研助理,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等科技专题计划或竞赛,提升学生的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教师吸纳应届毕业生参加在研应用项目研究,教务处协同科研处制定经费补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凡适宜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每个项目要吸纳不少于3名应届毕业生参加,参与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狠抓创新创业内涵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大连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继续完善创业基地运行管理机制,狠抓基地的内涵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应届毕业生入驻基地,确保基地人均使用5平方米面积和师生比不低于1:20,并按照入驻基地学生每生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投入经费。

同时要建立项目库为创新创业的学生提供项目来源,继续做好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的选拔工作,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导师团队,在项目选育、政策扶持、导师指导、融资服务、培训实训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提供专业化的指导与服务,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重视实践,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

就业实习实践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不断完善学校的课程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促进实践教学资源的优质高效利用,切实加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推进我校实践教学工作,不断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实训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硬件条件,更新培训内容,优化基地环境设施及空间布局。校实践中心要协同二级学院积极与用人单位建立实践基地。

6、重视宣传,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积极做好“三支一扶计划”“辽西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宣传解读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基层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增强大学生对辽宁经济、社情、民情的了解。积极挖掘本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创业的典型,邀请他们回校分享基层工作的经历,激发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引导更多的毕业生扎根基层。

7、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

大力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把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要发挥专业课教师的作用,从学生专业成长角度帮助学生开展就业指导。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批稳定、专业的队伍,要为就业指导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创造条件。

8、继续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校院两级要对家庭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群体进行建档立卡,实行重点指导和重点帮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实训培训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科研助理岗位要优先面向未就业的困难家庭学生。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灵活就业中就业不稳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更要持续关注、持续跟踪、持续帮扶,确保其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9、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就业政策和指导服务等信息的精准推送,每年搜集、发布的就业岗位数量要不低于本校毕业生人数的1.5倍。积极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中小型校园招聘活动,要更多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即网上初选、线下面试的便捷校园招聘模式,实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全程信息化。

10、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积极营造爱国强军的大学文化和社会氛围,大力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国防教育和宣传动员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精准分类发动,扩大宣传效应,提高宣传质量。深入挖掘优秀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为在校学生树立榜样。积极落实国家及辽宁省出台的大学生征兵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专业调整、学分评定、就业创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

11、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优化学科专业机构

建立就业数据统计和发布责任制,加强二级学院就业数据状况的统计监测和督导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学校和二级学院都要建立就业大数据平台,真正发挥就业数据的反馈作用,为学校专业调整、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参考。不断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2、本实施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财经学院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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