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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财经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金州新区人文街80号。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比例为1%,艺术类预留计划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我校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科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
560105环境艺术设计3年艺文、艺理
670103视觉传达艺术设计3年艺文、艺理
670101艺术设计3年艺文、艺理
670106装潢艺术设计3年艺文、艺理
670107装饰艺术设计3年艺文、艺理
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3年艺文、艺理
610204服装设计3年艺文、艺理
620203会计3年文、理
620103金融管理与实务3年文、理

普通高校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大连财经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财经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财经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大连财经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1.调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4. 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我院按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我院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6. 联系电话、网址

传真:0411-392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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