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财经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大连财经学院 > 新闻公告 >

我校文法学院与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建立“党建”、“实践教学”双共建单位

2020-11-13 0 新闻公告 来源:大连财经学院新闻网

11月13日,我校文法学院与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建立“党建”、“实践教学”双共建单位,并在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东亮、全体合伙人,我校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张莹,文法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李彦峰,文法学院院长刘怡琳及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揭牌仪式。仪式由黄秋玮律师主持。


仪式上,徐东亮、张莹、刘怡琳、李彦峰及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各合伙人均分别做了讲话。

贾喜栓代表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对我校各位领导的到来和对律所工作的支持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希望通过院所合作的形式对文法学院和锦连律所的发展实现共赢,以党建促院建、以党建促所建,积极提供律所资源,为学校和社会培养卓越型法律人才。

张莹在讲话中说道:此次合作以教育实践与党务共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是文法学院的一次尝试与突破。实践教育基地是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素养、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目的学生培养途径,我校希望同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一同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更好的服务社会。

刘怡琳在在讲话中对同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共建校内教学实践基地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希望通过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为学生们开展具有实用性的法律课程,并在今后为学校和社会培养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

之后,双方就未来实践教育基地和党建共建合作单位的建设和发展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签署了合作协议。




此次文法学院与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建共建合作单位和法学专业实践教育基地,是文法学院党支部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文明共建、共同发展的坚实一步,也是文法学院法学系为培养学生法律实践素养、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开拓的重要校外课堂。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我校文法学院与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建立“党建”、“实践教学”双共建单位

相关推荐

学校老师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