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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2020年度自评报告公示

2021-05-10 0 新闻公告 来源:大连大学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大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2020年度自评工作已完成。现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对各机构/项目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16日。

  1. 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本科专业项目自评报告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58680

  2. 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本科专业项目自评报告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58682

联系人:关媛

联系电话:87403115

电子邮箱:guanyuan@dlu.edu.cn

特此公示。

大连大学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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