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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二、录取原则

  2、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顺序排序,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招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

  4、因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健康等原因,学校将予以退档。

  6、对享受政策加(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8、调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 本科1:1.2;专科1:1出档。

  四、收费标准

  五、奖学情况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可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每年奖学金、助学金总额高达百万元。

  具体奖、助、勤情况可查询http://csxy.dgut.edu.cn/xsc/

  按学院规定修完本专业学分的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学校代码:13844

  联系部门:招生办 联系电话:0769-22680795

  E-mail :cityczs@dg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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