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高考招生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邮编:100089。英语译名:China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tudies(简称CYUPS)。

第三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社会介绍我校情况和招生录取规则。

5.负责协调和处理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受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生源质量好的地区以适当增加招生规模。

第九条我校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2.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2)英语专业要求英语高考笔试成绩115分以上,口试成绩4分(B等第)以上;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及格以上。

(4)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要求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经济学(金融学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等专业要求数学高考成绩及格以上。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4.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英语专业除外)。我校以英语教学为主但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设立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1)选测科目(历史、物理)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测试合格。

(3)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分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办法

第十一条实行考生自愿报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提前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第十三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五条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指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除英语专业学费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4200元/年。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我校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8475459。学校网址:www.cyu.edu.cn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