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
英文名称:CHUXIONG NORMALUNIVERSITY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三、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预留计划设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分公寓和普通宿舍,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学校招办网址:http://cnuzsjy.cxtc.edu.cn
传真:0878--3129000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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