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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嵌入式系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食品生物技术(啤酒酿造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金融与证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900元

  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无特别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二、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工科类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三)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院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最末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五)对符合国家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对口升学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对口升学专业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和吉林省招生办投档信息,在满足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学校网址:http://www.cvit.com.cn

  邮编:130033

  联系人:孙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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