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都论道”系列讲座第17期——低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治理之路成功举办
近期,发生的几起低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触目惊心,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军都论道”系列讲座第十七期——“低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治理之路”于11月25日晚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小组主要成员苑宁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方鹏,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胡杰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监察部检察官助理周子告,共青团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特聘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北京市首批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员谢京。共青团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副书记孟巍,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刘瑾出席讲座。
(“军都论道”活动现场)
当今社会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主要有三种观点: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恶意补足年龄、分级处理。苑宁宁赞同第三种观点,他不赞同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因为现代脑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未成年人大脑发育跟成年人有根本区别,因此不能以成年人的标准来衡量未成年人的罪行,未成年人的大脑处于最可塑的阶段,如果直接关进监狱,可能会造成未成年人长大后形成反社会人格,导致后续犯罪率的提高,犯罪的未成年人可能一生都会在犯罪中度过。他指出,上世纪80年代,美国施行恶意补足年龄制度,将未成年人从儿童法庭、少年法庭送到成年人法庭,导致未成年人再犯罪的概率很高,这种严打使未成年人犯罪率反增不减,该做法不值得采用。他表示,青春期时的孩子可塑性很强,对其进行矫治可能性很高,他主张对低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分级处理,也就是对相关行为分类、对程度分级。
方鹏表示,应当完善法律规定,对低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惩戒和矫正。首先,任何人实施犯罪行为,无论年龄大小,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而绝不能错误的认为:低龄未成年人强奸、杀人,就不是犯罪(行为),就可以不管不问。依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也属于犯罪行为,只是不负刑事责任而已,但仍然需要进行管教或收容教养。其次,应当将收容教养制度提升为“准刑罚”措施。从制度设计上讲,法律应当关注的是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处遇、惩戒、矫正的实体问题;而不应将争论焦点仅集中在刑事责任年龄的形式层面上。即使将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周岁,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能杀人,如何处置?再次,应当彻底抛弃对未成年犯罪人一味进行保护而不进行惩戒的偏激理念。“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未成年人阶段是人生性格品行塑型阶段,应当引导其向善,而不是引导其为恶。一味强调保护,对其恶行姑息骄纵而不加惩戒,势必会强化其犯罪人格,也会导致其他未成人的争相效尤。同时,为何要保护未成年犯罪人,而不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最后,从大众朴素正义感角度出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应当声张正义。对恶行的姑息,实际上是对善良的侵害。在犯罪发生之前,确实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犯罪的预防,尽量将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但是,在犯罪发生之后,必须强调对犯罪人的惩戒。《刑法》是事后法,主要机能就是通过惩戒而预防犯罪的再次发生。
周子告结合检察工作的实践介绍了实务上的相关背景。他反对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认为这样做效果低、成本高、不人道。他认为,未成年犯罪是个人、家庭、社会环境的多重作用导致的,儿童也是环境的受害者。司法机关对待这个问题时,关注的重点在如何感化、教育进行暴力犯罪的低龄未成年人,比如建立特殊学校、进行收容教养等。他指出,不能根据新闻报道简单地得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多的结论,而应进行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系统统计和实证研究。
胡杰容结合社会学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对少年的影响等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对如何实现社会正义与法律正义的平衡进行了探讨。她指出,可以通过司法社工加强家庭项目的建设,要不断提高对风险行为的预防,结合多个学科部门进行多元化处理。
谢京作为常年奋战在一线的社会工作者,对于青少年犯罪有着更深刻的认识。未成年人犯罪固然可憎,但是可悲的是很多孩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除了自身原因,还有来自家庭和社会很多共同因素造成。而一旦犯罪,他们人生有可能就会被改写。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展不平衡,容易冲动,不能很好的自我控制,同时欠缺欠缺法律知识和性健康知识等,他们需要帮助。司法社会工作者的所做的专业服务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道光,照进他们的生命里,不仅能给他们带来温暖,还能给他们带来对未来的希望。谢京表示,一直以来从事的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和社工帮扶工作受到了昌平区团区委的大力支持,希望未来可以尝试建立一套联动机制,司法社工链接学校、家庭、社区、社会资源,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及时对其进行教育矫治。总之,对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进行惩罚固然有效,但防微杜渐才是治本之策。
发言讨论环节,专家们从自己的专业和视角出发,对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辩论性质的讨论。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各抒己见,就未成年暴力犯罪的相关问题和嘉宾们进行了进一步探讨,对该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论坛结束后,礼仪为嘉宾们送上纪念品致谢,各位嘉宾合影留念。
据了解,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氛围极其浓厚,在草案提交不久,法大学子的朋友圈里便展开了对本次修订的激烈讨论。“军都论道”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品牌学术讲座,希望通过本次讲座,帮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上的理论与实践,引起我国法律界后备人才们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更多关注,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献一份力。本期讲座由共青团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和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分团委联合主办,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钱靖平赵博玉 杨景程 编辑/黄雨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军都论道”系列讲座第17期——低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治理之路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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