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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是湖南省和国家林业局省部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招生网网址:http://www.csfujob.com,招生咨询热线:0731-85623099、85623098。

  第四条 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拥有1个国家重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11个湖南省重点一级学科、70个本科专业(其中7个国家管理的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3个湖南省特色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条 学校组织对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水平测试和规定招生计划内的一级运动员的文化考试,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的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全国29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本科层次和全日制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投档线10分以上,身体符合专业要求的普通文理科第一次投档的进档考生,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本科一批(国际教育除外)第一次投档进档且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除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外,入校后还可享受学费减免的奖励政策: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投档线15至25分的减免学费3000元,成绩超过投档线26至35分的减免学费5000元,成绩超过投档线36至50分的减免学费8000元,成绩超过投档线50分以上的减免4年全部学费(进校后因学习不努力留级的取消后续奖励)。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进档考生的身体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和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基本条件,其运动水平还需经我校测试,并达到我校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组织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具有正式学籍,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合格,并修满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校后也可向学校学生处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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